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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資格與升等審查時,主論文及參考論文是否可以更換?

ANS: 申請人所提論文(代表著作1、參考著作2 及論文目錄表)一經受理,不得任意更換

1 代表著作(主論文)如屬一系列之相關研究者,可合併為代表作,應註明同為代表著作 (一) (二)……
2 參考著作:須為送審前5年內至前一教師等級,公開發表或出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