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0. 初次送審因內容不合審查標準者,可否再次以原送審題目為代表著作?personnel_admin2022 年 10 月 10 日FAQ-1 ANS: 原送著作之題目不具學術研究性質,或與送審人任教科目或專長不符而未通過者,不得再以同一題目之著作送審。 非前項所列之原因,而係因原送著作之內容經審查不合標準未予通過者,第二次送著作審查時,得仍用原送審之題目,但其內容需有相當之改進,並檢附前次送審著作三冊及新舊著作異同對照表三份,以資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