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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教職員工如因留職停薪或出國,如何辦理健保停保/續保/復保作業?

ANS: 員工本人停保、復保異動說明如下。

如眷屬偕同出國,一併辦理停保;眷屬未出國則申請改按其他身份投保。詳細說明依健康保險局公告辦理。

停保

1. 如員工留職停薪未出國者,可將健保轉出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續保
2. 如員工預計出國大於六個月者,請依中央健康保險局〈停保〉規定辦理

續保

1. 一般留職停薪:被保險人應自付全額(自付+學校負擔)保費,留職停薪生效日前先將保費
繳交至出納組。
2. 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可選擇:(1)按月繳納─健保局另寄繳款單給被保險人,持繳款
單按月自行繳交;(2)遞延三年繳納。

復保

停保後回國要辦辦理復保,應備齊護照(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出境紀錄表及身份證影本,送人事室辦理復保作業。

說明:辦理停保、退保時,持有之健保IC卡應自行保管,無須繳回且不得再使用,但於重新復保或加保時,原持有之健保IC卡辦理「更新」後即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