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 請至人事室索取公保專用請領書。
1. 失能給付:請領時應檢送公教人員保險現金給付請領書、領取給付收據及殘廢證明書(應由主治醫師出具)。
2. 養老給付:請洽承辦人員專案辦理。
3. 死亡給付:檢附現金給付請領書、領取給付收據、死者死亡證明書或其他合法之死亡證明文件及辦妥死者死亡登記戶籍謄本,並填送法定受益人證明書,填明應受領之法定受益人並檢附受益人設藉地之戶藉謄本。
4. 眷屬喪葬津貼:現金給付請領書、領取給付收據、死亡證明書或其他合法之死亡證明文件及包括死者死亡登記戶籍謄本及被保險人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