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22 年 10 月 19 日2022 年 10 月 19 日 作者: personnel_admin Q4. 喪假天數如何計算? ANS: 因親疏遠近的不同,而有喪假天數的互異,得於百日內連請或分次申請完畢。 職員: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八天;祖父母 1、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六天;曾祖父母、兄弟姐 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三天 教師依照教師請假規則辦理 註:1 祖父母不分內外均相同依民法親屬編關於血親之規定僅有直系、旁系之分,並無內、外之別,是以「祖父母」一詞在民法上實已包含「外祖父母」之意。 文章導覽上一篇文章: Q3. 婚假、產假、陪產假可否扣除例假日?下一篇文章: 慈濟大學教師補助資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