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
1. 未領有相當等級教師證書之新聘教師,應由系(所)將其專門著作(包含學位論文)送請校外學者或專家評審。
2. 如以專門著作送審者,其著作須在五年內出版或在公認學術性刊物發表或已被接受且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並應與其任教領域相關。
3. 提聘案應附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表原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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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領有相當等級教師證書之新聘教師,應由系(所)將其專門著作(包含學位論文)送請校外學者或專家評審。
2. 如以專門著作送審者,其著作須在五年內出版或在公認學術性刊物發表或已被接受且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並應與其任教領域相關。
3. 提聘案應附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表原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