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22 年 10 月 10 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 作者: personnel_admin Q4. 新聘教師未有相當等級教師證書者,如何辦理聘任? ANS: 1. 未領有相當等級教師證書之新聘教師,應由系(所)將其專門著作(包含學位論文)送請校外學者或專家評審。2. 如以專門著作送審者,其著作須在五年內出版或在公認學術性刊物發表或已被接受且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並應與其任教領域相關。 3. 提聘案應附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表原件影本。 文章導覽上一篇文章: Q3. 是否可用臨時學位證明書辦理教師資格送審?下一篇文章: Q5. 留職留薪、留職停薪或無授課者,可否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或升等?